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程度,提高规章草案质量,现将市应急办起草的《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0年7月17日前向市应急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59.41.8.62/ ),通过网上提交;
2.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邮政编码:510032);
3.电话:83123197;
4.传真号码:83340347;
5.电子邮箱:zhglc3199@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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