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8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总结暨全面推进动员大会”。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出席会议,并就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广州市法制办及市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公安等50多个单位的负责人及法制机构负责人约130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作《大力推进科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努力打造“阳光执法”实现公平正义》的讲话。吴明场主任对今年上半年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开展的试点工作,以及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质监局围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的试点进行了总结,提出了2010年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2011年完成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工作、2012年完成规范其他行政执法自由载量权工作的“三步走”工作步骤,并就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政府法制部门在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法制部门开展的梳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行为,清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审查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复议等各项工作,对提高我市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去年开展的清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工作,精简了50%以上审批、备案事项,提高了审批的质量和效能,优化了政务服务体系,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对于即将在全市推进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一项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各机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梳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行为,利用3年的时间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二)各部门、各机构要认真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对于这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危害、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法制部门、监察部门不仅要通报、批评,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与依法行政考核、执法责任制考核、政务公开考核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机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主动性,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广州法制办执法监督处 黄勇;摄影 朱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