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
张广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回顾总结过去一年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特别是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今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
刚才,任辽粤同志通报了我市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史琨同志报告了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大家围绕这两个文件稿进行了认真讨论,表示原则同意,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请依法治市办根据大家的意见对这两个文件稿再作修改和完善,上报市委批准后实施。
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全市上下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化危为机、危中求进的一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为总目标,以迎亚运为契机,以抓落实为主线,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经济社会保持了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同时,我们按照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广州市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开展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大力构建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大格局,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广州评价指标体系,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去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市委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治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面临新的考验;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滞后,市场经济秩序亟需进一步规范;监督制度仍不够完善,监督合力有待形成;市民法律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效果仍需强化;依法治市测评体系的测评指标、方式、程序等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是广州发展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既要全力以赴办好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提升文明程度;又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任务,为“十二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圆满完成这些重大任务,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更加需要建立一套反映客观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法规制度作保障。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实施《规划纲要》,认真落实我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币战略,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依法治市的新举措、新路子,在推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努力争当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建设的排头兵,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依法治市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坚持执法为民,扎实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在今年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汪洋书记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就是要求我们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广州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阳光立法、阳光政务、阳光审务、阳光检务、阳光狱(所)务、阳光村务等“阳光法治”系列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加强对“惠民66条”及17条补充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制度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民生问题的执法与监督,着力抓好教育、医疗服务、农村、企业等四个重点领域乱收费治理工作,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大清查。着力建设“平安广州”,构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坚持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的前提和基础。要把握法治建设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体系,通过法制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协调利益关系、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从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的全局出发,及时研究立法计划,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突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改善民生的立法重点,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的立法。认真实施《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改进立法技术,完善立法程序,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法规多元起草机制,探索从制度上完善立法起草咨询论证程序的有效途径。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保障公民充分表达意愿,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认真研究采纳公众意见,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性。改革规章制定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听证的程序和方式。善于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地发挥法律法规在经济社会中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2014年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落实《广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全面提高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要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以富县强镇和简政强区为重点的事权改革,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决策制度建设,尽快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和后续监管。逐步完善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行政服务行为的规章制度,实现行政服务的规范化、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严格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科学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及其考评办法,逐步纳入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公正司法,是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探索优化司法机关内部职权配置的新途径,健全司法工作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紧紧围绕“平安亚运”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四项工作重点,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和各项司法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亚运会安全保卫工作,千方百计保证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主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加大对劳动报酬、社会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切实把广州的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五、坚持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水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的基础性工作。要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着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的新风尚。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大格局,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领导机制,建立分工明晰、责任明确的工作制度,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积极开展普法专题活动,组织好第二个“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强化社会效应。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管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村(居)民的普法工作,促使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面。增强执法机关、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组织的普法意识,注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能和效果。大力加强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重点的法治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军营文化相结合,增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表现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六、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是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作出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能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进依法治市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配强配齐干部队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法治建设的经验,科学论证和设计法治城市建设的规划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广州市法治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使其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全市上下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法治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广州市开展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做好天河区、增城市两个法治广州创建示范点工作,组织好我市参加全国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在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发掘典型、总结经验、树立品牌,以正面典型引导和激励各级各部门规范执法、依法办事。
今年是《广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贯彻实施情况检查验收年。市依法治市办要组织对各区、县级市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检查验收情况。同时,要抓紧组织编制《广州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一2015年)》,做好《广州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贯彻实施总结表彰大会暨《广州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一2015年)》贯彻实施动员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
同志们,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