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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丹、张广宁同志在广州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广州创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字体:  】        2009-06-03 18:36      来源:

 

 

(2009年5月15

 

朱小丹同志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广州创建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动员大会(以下简称依法治省工作大会)精神,总结过去几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研究部署今年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开展法治广州创建活动,为我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强大法治保障。刚才,广宁同志就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了全面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希望会后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各项制度日趋完善,法治评价体系开始试运行,依法治市“四五”规划的实施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依法治市水平有新提升,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近年来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市委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进展仍然不够平衡,依法行政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司法公正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效果有待增强,监督合力亟待形成,依法治市测评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克服和改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依法治省工作大会上明确指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实验田,只有在民主法治、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率先构建起符合省情、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环境,才能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广州作为全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城市,要认真贯彻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在法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敢于突破,努力走出一条有广州特色的依法治市新路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建设创造有益经验,发挥示范效应。下面,我就做好新时期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广州创建活动,再强调3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的必然要求。在不久前召开的珠三角各市现场会上,汪洋书记明确要求广州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州地位作用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州科学发展的殷切期望,为广州的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需要建立一套反映客  观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法规制度作保障。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有利于强化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城市现代文明新形象,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全市的法治化水平,保证各项建设事业在法制的调整、规范、引导下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增强法治软实力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稳定、有序的社会生活环境,增强高端资源要素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

(二)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市既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广州作为全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城市,要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首先就要在法制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只有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创建法治广州,才能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真正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从注重行政手段向注重法律手段的转变。

(三)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之策。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法治环境。当前,我市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虽然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但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关乎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一些经济领域出现的问题会逐渐延伸到社会领域,呈现出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社会因素等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稍有一点偶发事件就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因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这就需要我们加大力度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加快创建法治广州,充分利用法治力量和法律手段,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关系,用法制的权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努力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义。依法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是法治国家对政党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种现代政党制度要求我们要善于把党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要求我们执政的各种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符合程序。因此,坚持依法执政,既是党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力和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遵守党章和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坚持实施依法治市战略、推进依法执政,才能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实施;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强化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自觉让权力接受人民的监督,始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的各项工作

前不久,为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我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我市出台了《广州市开展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创建法治广州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认真贯彻我市《实施意见》,以创建法治广州为契机,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相互融合、协调发展,为推动我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科学立法,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创建法治广州,有法可依是前提。汪洋书记明确要求,必须“着力推进先行胜、创制性的地方立法”。我们要从推动科学发展的全局出发,创新地方立法工作,及时研究立法计划和重大立法项目,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切实发挥法律法规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要用足用好用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我们的先行先试政策,重点围绕《规划纲要》对广州新的战略定位和要求,抓紧制定实施《规划纲要》的地方性配套法规。要重点围绕“三促进一保持”和“双转移”加强地方性经济立法,特别是抓紧制定有关规范市场主体、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公平竞争、加强信用管理的法规规章。继续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法律保证的重点领域,如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开展立法工作。要完善法律法规执行的配套制度,加大法规规章清理力度,使地方性法规能够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程序,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程序和方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中的作用,使立法工作真正建工在广泛的民意基础和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

(二)加强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市“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法治广州的重要任务。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快定》为主线,紧紧围绕2014年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提高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配置行政管理职能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带动我市各级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快定相结合的行政快策机制,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快定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和行政决策反馈纠偏、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由“上级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让“阳光行政”真正成为公共生活和政府工作的常态。规范经济社会领域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协调合作、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依法治省工作大会的要求,把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作为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有益经验,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城市社区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

(三)推行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屏障,也是推动广州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行使职权,把公正司法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提高司法效能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快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解快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打官司难问题,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规范社会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各级司法机关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始终抓住不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司法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法治广州,必须有行之有效的法律实施监督制度来保证,必须依靠运转高效的监督机制来维护。要整合监督资源,充分调动不同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完善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内部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加大党委政法委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相适应的司法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完善纪委、组织等部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行政执法中有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监督重点,强化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和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职能。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  化。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下大力气解快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及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健全具有广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和改善新闻舆论对执法机关的有效监督,加大人民群众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强化维稳综治,扎实推进“平安广州”建设。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维护稳定的根本途径。当前,在经济困难的形势下,大量的经济问题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将带来更大的社会维稳压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承担起维稳第一责任,把维稳综治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平安广州”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三排查”制度,全面排查、化解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抓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加人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紧密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加强以街镇综治工作中心为重点的基层维稳综治机构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快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定期组织各级机关干部下访,以推进源头治理为重点,督促检查各地解快信访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的严打严防严控力度,狠抓治安重点整治地区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出租屋和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

(六)深化普法教育,不断提升社会法治水平。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的法律素质,是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的重要任务。要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广州市2010年亚运会城市行动计划<市民法制观念提升专项计划>》的实施和“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全民行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建设法治文明户活动。围绕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实际,从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不同人群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密切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机关、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组织的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治市和创建法治广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创建法治广州,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决心、加大力度,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市各级党委要把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责任,认真做好协调、督促、指导、考核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快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支持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善于使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付诸实施,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揽全局、各方积极推进、狠抓贯彻落实”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市各级依法治市(区)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配强配齐干部队伍。各级依法治市(区)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认真组织好创建工作,协调解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治市(区)办公室要根据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提供保障,确保创建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按照我市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全市上下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好法治建设。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努力将创建法治广州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注重典型引路,每年要挖掘、推出一批开展创建法治广州的先进典型,通报一批不重视法治建设的案例,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积极适应推进依法治市、创建法治广州的形势要求,整合资源,上下联动,集中力量开展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宣传。建立法治广州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分工明晰、责任明确的工作制度,形成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大格局。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把每年12月第一周作为法治广州宣传教育周,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注重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特别是充分利用《广州普法网》,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突出普法宣传重点,注重围绕实施《规划纲要》、推进“三促进一保持”、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同志们,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真正的法治社会,使命崇高,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矢志不渝,狠抓落实,开拓创新,以法治广州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为广州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张广宁同志的讲话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暨法治广州创建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部署加09年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广州创建活动,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我着重就加强依法行政问题讲两点意见,然后,请小丹书记作重要讲话。

一、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快定》,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加强监督,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政府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用十年左右时间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各区、县级市政府也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了阶段性目标。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快定》出台后,市政府积极开展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检查,加强对区、县级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街镇行政执法体制。同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我市分别于1999年、2002年和2006年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270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了689项,停止实施186项,改变管理方式214项,不列入行政审批795项。经过三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共精简了70%。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816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55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60项。2003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若干规定》,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制、实施程序以及监督机制。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实施行政许可的公示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听取相对人意见制度、听证制度、招标拍卖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今年,我市又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作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职能配置,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与社会、各级政府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

(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了各级政府依法决策能力。2002年,我市颁布了全国首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地方政府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程序、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2006年,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地方性政府规章。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别是重大决策事项的预公开制度,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还修订了市政府工作规则,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和决策程序,建立了快策咨询专家库和法律咨询专家库。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都先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快定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制度建设质量显著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政府创新立法方式,完善立法公众参与制度,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规范规章制定公众参与的地方政府规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了《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在国内首创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统一发布制度,完善了审查程序。2007年,市政府共对145件市政府规章作出了废止41件、当年修改9件、列入修改计划39件、保留56件的处理。2008年,在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库。通过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消除了妨碍科学发展的障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五)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行为。我市从199910月起,开始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解快了城市管理多主体、多头执法的问题。2006年,我市又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成立了统一的又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同时,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市级行政执法主体206个,现行有效的执法依据2601件,市级主体的执法行为9655项,受委托执法组织80个,受委托执法行为1307项。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近年来,还相继制定出台了《广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广州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合理行政。

六)建立多层次联动的行政纠纷解快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广州市行政复议规定》,在全国率先进行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创新。2004年至2008年,全市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1986件,结案9823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机构、行政复议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的多层次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快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近年来,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当前,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困难与挑战,政府如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今年,国务院颁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广州的发展定位上升到国家的战略层面,明确提出要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区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把广州建设成为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大都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最近也指出,广州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这既为我市科学发展明确了努力方向,也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快定》为主线,以法治广州创建活动为契机,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重心,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科学制定和细化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推动法治广州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和广东省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精神,以《广州市开展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指引,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十年左右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组织制定本级政府、本部门建设法治政府五年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市2014年率先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以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当前要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区、县级市政府的管理权限,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要继续推进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构建适合街镇实际的行政执法体制。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在岗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要针对目前区、县级市法制机构人手不足的问题,重点加强各区、县级市的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统筹规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指导等作用。

(三)以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最近,市政府通过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并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这标志着我市第四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和责任型政府的高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和后续监管,努力实现精简50%审批事项的改革目标,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行政运行机制。

(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政府制度建设。要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职能部门、专家和社会组织等参与的政府规章的多元起草模式;建立完善动态立法机制,及时解快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立法分析评估机制,包括成本效益分析制度、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和反馈制度。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立政府和部门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制度及对重大、复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期介入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为广州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法律体系,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以及法律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法律实施检查。要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隋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评体系,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机制。严格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广州市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强化行政执法督察和行政执法协调职能,重点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的问题。要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督察查处力度,提高监督效能。

六)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确保行政管理、行政决策的合法陕和合理性。要重视提高政府在行政管理和行政决策过程中涉法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避免违法、违规决策与管理,引发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部门法制机构法律顾问的作用,增强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和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合理利用社会力量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论证,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七)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提高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对涉及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等,行政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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