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荣灿
(2009年4月24日)
同志们:
今年 3月29日,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任务要求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这是具体布置、落实这个工作方案。刚才,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同志和市监察局副局长蔡国强同志分别作了讲话,对我市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下面,我再谈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对我市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方针,也是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就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大家都知道,自1999年以来,我市分别于1999年、2002年和2006年开展了三轮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共对2700项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保留审批事项816项,减少了70%的审批事项,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距离减少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善投资环境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仍然存在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环节繁琐,审批周期过长等问题,一些部门以“备案”、“核准”为名,搞变相审批的现象有所增长,对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活力,阻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的形成。因此,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清理和规范审批事项,全面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离,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经济体制,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需要。一个地方能否快速发展,不仅取决于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这个地方的整体发展环境,特别是软环境。软环境不仅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优化软环境的核心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首当其冲就是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果我市审批环节繁琐、审批周期过长、审批效率低下,那么不仅外地的投资者不愿意来投资,就连本地的投资者也会向投资环境好的地方转移。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为了使治水工程能够快速、有效地推进,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扩大区县级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审批权限的规定》,这部政府规章在完善治水审批体制、优化治水审批流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将治水工程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用地、开工等审批事项有序地下放到各区、县级市,极大地提高了治水工程项目的审批效率,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践证明,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得好,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软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有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开展新一轮新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约束和规范行政权力,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针对目前我市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审批事项过多、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强调合法审批、合理审批、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原则,规范和约束审批行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等。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政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责任和能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批权力运行机制,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
(四)开展新一轮新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滋生。目前我们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客观上存在着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实践证明,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创新,建立有利于防范腐败的制度。特别是在有自由裁量权的审批项目中,工作人员往往根据经验、习惯、感觉甚至关系来决定是否批准,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大量的腐败现象由此滋生。通过前面三次审批制度改革,我们取消了一批“不该管”的审批事项。通过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要进一步取消和调整一批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审批事项,建立一套严密而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少审批工作人员借审批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机率。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开展。市政府对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由我任召集人,陈如桂秘书长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副秘书长张火青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市政务管理办、市法制办负责人组成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并在市法制办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一个是清理审批事项组,由市法制办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负责清理审批事项的工作;一个是优化审批流程组,由市政务管理办牵头负责优化审批流程的工作;一个是行政审批监督组,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完善审批监管体系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三个工作小组之间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要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各区、县级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全市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开展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监督审批行为的工作。各区、县级市及市政府各部门的一把手,要作为本单位开展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在具体操作中,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专门从事这项工作,采取经办人初审、责任处室复核、单位一把手组织集体审核确认后报送市审改办审查验收的办法, 切实做好新一轮清理审批事项和规范审批行为的改革工作。
(二)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创新政府管理理念,精简50%的审批事项,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减少行政审批管理层级,下放审批事项,实现行政管理重心下移;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并联审批等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加强审批监督检查,建立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所以,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公共权力的再分配、部门利益的再调整、管理资源的再组合,触及各部门多方面、深层次的利益关系,是各部门的一次“自我革命”。如果不从一个全新的思路出发,新一轮改革很难有突破。从以往的改革经验来看,一些部门的领导在谈到审批制度改革时,都主张改革要加大力度,打破常规。但是,具体到本部门时,则总是找出各种理由,强调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重要性”,希望不改或少改。广州作为珠三角地区的“大哥”,应当紧紧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倡导的“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机遇,创新思维、大胆变革,争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先锋。要以广州的长远发展为大局,冲破部门利益的束缚,解放思想,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实现市政府提出的精简50%审批事项、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的目标。通过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把市政府的主要职能和工作精力转移到强化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上来,切实提高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各区、县级市及市政府各部门要自清自查本单位的审批、备案事项,拟定本单位清理审批、备案事项的意见和目录,报市审改办。为了指导各单位开展好这项工作,市审改办专门设计了开展自清自查工作的各类表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不得漏报和瞒报。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市审改办要对各区、县级市及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清理审批、备案事项的意见和目录进行审查验收。对于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项,坚决放给市场;能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一律交还给企业;能由社会组织解决的事项,积极移交给社会组织;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无权不揽权,有权不推诿,真抓实干,做出成效。经过清理,凡未列入我市2009年保留、调整、转移、下放的审批、备案事项目录的项目,任何单位都不得再实施审批或备案。所以,各单位要按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和步骤,按期限、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达到改革的预期目的。
(四)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时保质完成。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障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要加强对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于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业务性强,背景复杂、分歧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避免给这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市审改办要按照全市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与各区、县级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沟通,了解和掌握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探索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指导水平。特别是在5月底,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各部门下放审批、备案事项给各区、县级市后,市审改办要指导各区、县级市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并督促各区、县级市在6月底前报送本地区清理审批、备案事项的意见及目录,切实做到“放得下、接得住”,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于在这次审批制度改革中工作不积极、不配合,或者从部门利益考虑、不顾全大局、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同志们,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齐心协力,知难而进,切实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抓实抓好,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