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是广州市2010年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该条例拟对我市公共停车场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九条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为此,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计划于7月下旬在我办召开“公共停车场许可听证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11名听证代表和5-7名听证会旁听人:
一、听证内容
对我市公共停车场设立设定行政许可是否合理、可行。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独立选址的、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或通过临时占用闲置土地设置的,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场所。
二、报名要求
听证代表为受到公共停车场设立行政许可影响并在听证会上发表意见进行听证辩论的人员。要求为:广州市停车场协会代表2人、停车场经营者代表5人(独立公共停车场1人,道路停车场2人、咪表公司1人,小区停车场1人)、市民代表4人。
听证会旁听人为参加听证会并旁听的社会公众人员,对象不限。
三、报名办法
有意报名参见本次听证会作为听证代表和听证会旁听人的市民请于7月12日前通过下列途径报名:
1.电话报名:83125286,传真,83123286;
2.电子邮件报名:gzlfgc@126.com
四、注意事项
报名者请注明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者听证会旁听人),并请提交姓名、职业、联系方式。
五、其他
报名结束后,我办将从报名者中选取符合报名对象要求的听证代表和听证会旁听人,并在听证会召开前10天发出听证会邀请函。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О一○年六月二十三日